▲北投區逸仙國小前2尊石狛犬遭李承龍等人破壞。(圖/記者張曼蘋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涉斬首八田與一銅像的中華統一促進黨、北市前議員李承龍及女子邱晉芛,日前又因涉嫌損毀北投逸仙國小2尊百年石狛犬,在5月29日被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但2人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5日撤銷裁定,將案件發回士院重審;士院5日晚間開庭後,認為無羈押理由,當庭釋放李承龍、邱晉芛。
北投逸仙國小前2尊具有百年歷史的石狛犬,5月28日遭人惡意砸毀。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刻到場逮捕李承龍、邱晉芛2人。士林地檢署5月29日複訊後,諭令李承龍、邱晉芛各以5萬元交保,但2人拒保,因此檢方改聲請羈押。
▲李承龍鋸下八田與一銅像的頭部,還拍照將過程記錄下來。(圖/翻攝自《攝政「新思維」》臉書)
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後,認為2人被逮後拒保,且上個月才斬首烏山頭水庫的八田與一銅像,明顯故意再犯,無視法律程序,對他人權利欠缺尊重,難以期待2人會依法按時到庭,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羈押,但2人不服遭羈押提起抗告。
高院5日認為,石狛犬雖由逸仙國小出資維護,但是否屬於公務員基於法定職務所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物,士院做出的裁定沒有敘明,而且2人被捕時沒有逃逸,所涉也非重罪,應考量有無必要採取干預身體自由最大的羈押處分,因此撤銷裁定,將案件發回士林地方法院。
士院晚間開庭時,法官認為李、邱2人雖涉犯毀損犯行,但在警方獲報到場時,不僅當場接受調查,且邱還用臉書直播,沒有跡象顯示他們可能逃亡,因此無羈押必要,裁定駁回檢方聲押,將李、邱2人當庭釋放。
▼李承龍、邱晉芛日前被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圖/記者張曼蘋翻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