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人臉辨識不僅可以協助偵破案件,現在還能拿來「付錢」。不過,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6日上午在臉書PO文,討論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最新推出的支付寶「刷臉購物」,認為這可能會淪為公安拿大數據維穩抓人的方式之一。
▲馬雲2015年在德國漢諾威IT博覽會示範「刷臉購物」。(圖/新浪科技)
劉宏恩在臉書PO文及留言中提到,看到有一堆人按讚馬雲支付寶推出的「刷臉購物」,卻不知道這可能會提供給公安蒐集民眾臉部辨識特徵,最後恐怕會淪為大數據維穩抓人的方式之一,更何況馬雲也曾經多次在公開場合表明,旗下集團所蒐集到的消費者資料都願意提供給政府當局使用。
不過,人臉辨識是否涉及侵犯人權至今仍有許多不同的意見。例如,2020年東京奧運打算運用這項技術來辨識選手身分;美國也曾在2013年波士頓馬拉松恐攻事件中,利用人臉辨識在4天之內揪出嫌犯。
▲馬雲曾說過,旗下集團所蒐集的消費者資料都願意提供給政府使用。(圖/CFP)
而關於支付寶「刷臉購物」這項服務,馬雲在2015年時就曾在德國的漢諾威IT博覽會(CeBIT)開幕式上親自示範,並當場用手機「刷臉」在淘寶上買禮物給嘉賓。
他當時強調,改變世界的不是技術,而是技術背後的夢想,而想要讓一家網路公司活得更長久,就必須找到讓網路經濟和實體經濟互相結合的方式,「那個方式就是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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