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小組首次會議成果 增6縣市願受理同性伴侶註記

▲同性伴侶註記再增6縣市,內政部也提出跨區註記系統。(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張暐珩/台北報導

行政院7日首次召開「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第1次會議,秘書長陳美伶會後表示,經內政部發函後,願意由戶政機關受理同性伴侶註記,新增6個縣市,分別是新竹市、苗栗縣、南投縣、屏東縣、金門縣及連江縣;花蓮縣、台東縣、雲林縣、基隆市、澎湖縣等5縣仍未開放辦理。

陳美伶指出, 現行民法親屬編婚姻章計有五節,分別規定「婚約」、「結婚」、「婚姻之普通效力」、「夫妻財產制」及「離婚」,小組將針對上開原係以異性婚為規範之內容,逐一檢視同性婚應如何適用及補充加以規定。換言之,現行民法親屬編婚姻章異性婚規定不會被取代,也不會消失。同性婚姻的相關內容規定以何種立法形式出現,非現階段的議題。

行政院性平處曾經請各機關檢討現行法令架構下,得否放寬同性伴侶納入適用法規;經整理,除了以「家屬」規範已放寬將「同性伴侶」納入者外,尚有498案,相關機關初步評估是「須俟修訂民法或制定同性伴侶法後,方可配合處理」。經再檢討,建議各部會在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就同性結合的雙方當事人權益保障,且不涉及第三人權益部分,檢討後先行放寬適用。

此外,過去同性伴侶註記方式係採「所內註記」,資料僅有戶政人員可以查閱,是否重複不得而知,且無法因遷徙而異動,內政部已決定更新作業系統,改以「非所內註記」方式處理。截至6日之前,已知願意受理同性伴侶註記縣市新增新竹市、苗栗縣、南投縣、屏東縣、金門縣及連江縣6縣市。其他尚不願辦理的縣市,內政部會協調鄰近縣市或直轄市辦理跨區註記。

政院也指出,為使社會大眾就此議題能充分表達意見,以利政府在政策規劃研擬階段,能先廣納社會多元聲音,下週起將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http://join.gov.tw設立討論區,提出希望凝聚社會共識的題目,讓大家來表達看法,建立政府與民間理性對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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