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爹性侵乾女兒,事後賠錢獲原諒。(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杜姓男子和乾女兒等4人一同到居酒屋聚會,事後卻將醉到不省人事的乾女兒帶到摩鐵性侵,不過因為他掏出500萬元,成功獲得原諒,乾女兒也幫忙求情,最後僅被判刑2年,並能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杜男去年2月6日到台北市中山區某居酒屋,和乾女兒等4人聚餐、喝酒,結束後就招計程車先送其中1名友人回新北市,再要求司機載著乾女兒到中山區知名的汽車旅館投宿,進房後看見醉倒在床上的乾女兒,便色慾攻心脫褲以下體、手指性侵得逞,挨告後被檢察官起訴。
杜男挨告後坦承性侵,並與乾女兒調解,事後也依照和解條件,開出面額新台幣500萬元的支票給被害人,因此乾女兒也透過律師在開庭時告訴法官,「杜男已盡了最大誠意賠償,願意原諒他」,請法官輕判或者判處緩刑。
法官審理後認為,乘機性交罪的法定本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杜男因酒後一時衝動,對醉倒的乾女兒乘機性交,但犯後和對方達成和解,因此予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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