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49歲的林姓男子,在去年2月29日殺死房東母女,他被逮後供稱自己租屋賣小籠包,因租約到期,雙方為2個月共8000元保證金爭吵,一怒之下拿水果刀痛下毒手。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犯後有悔意,並在近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奪公權終身。
事發當時,林姓男子因為租約到期,要求退2個月的保證金,但房東不同意,先推倒房東的大女兒,這時房東趕緊跑到外面求救,但是再回頭卻看見女兒已經遭到殺害。
房東女婿回家發現丈母娘和妻子2人陳屍屋內,且身上有多處刀傷,已經沒有生命跡象,「沒辦法了,(身體)硬梆梆的,我整個人都快要崩潰了,我打電話都會抖了。」
林男犯案後,立刻騎機車逃離現場,先回平鎮老家看中風的父親,再跑到新竹尖石鄉山區躲藏,因為害怕徹夜沒眠,看到員警時還企圖拿石頭傷害自己。
最後,法官認為林男是因為和死者發生爭執後,一時之間情緒失控,加上他沒有前科,在被逮後就坦承犯案,且犯後有數度表達懺悔之意,所以將他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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