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私奔狂歡,5天花百萬。(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16歲少女小玉(化名)和20歲徐姓男子交往,沒想到2人因為沒錢花,竟偷走姑姑的132萬5000元現金,而且他們消費力驚人,5天就花掉105萬,還買了一隻萬元寵物犬,但後來被警方逮到,她被法院裁定保護管束,男友則因其他竊盜案被判5年徒刑。
據判決書,小玉去年3月15日凌晨偷走鉅款後,就和徐男私奔離開苗栗,還沿路亂買黃金手環、金戒指、手機、大型機車(58萬8000元)、小狗(1萬元)、電腦等物品,因為姑姑報案,20日在高雄被逮,但贓款僅剩27萬餘元,小玉後來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再經法院裁定保護管束而釋放,但余男因竊盜案被判5月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余男後來懷疑小玉獲釋後有新歡,氣得恐嚇「一起死吧」,因此挨告恐嚇,小玉認為他可能會殺了她的家人,或是對其不利,但他辯稱得知女友出軌時太生氣,只是在宣洩情緒,沒有要恐嚇或是要做什麼事,但法官認定徐所辯是卸責之詞,因此依恐嚇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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