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施工發生意外逝世,哥哥竟花光他的賠償金。(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意外過世後,留下2個小孩,原本由阿嬤照料,但後來阿嬤年老無力後,轉託付給黃男哥哥,但對方卻不到1年的時間,就把弟弟的賠償金300萬元花得精光,連姪子的學校救難金都盜走,氣得家人提告,橋頭地院依侵占罪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黃兄有期徒刑3年。
據判決書,黃男103年2月因為工地出意外,墜落身亡,後來雇主與家屬協商後同意賠償300萬元,沒想到黃兄竟要求賠償金要匯到他的戶頭,結果不到1年他就錢都花光,連弟弟的車也賣掉、姪子學校提供急難救助金2萬元也奪走。
黃兄挨告後辯稱,弟弟生前有跟他買房子,還欠了100萬、怕孫子的中低收資格被取消、2個姪子年幼,為了不讓他們亂花錢,才會領出來代為保管,而且挨告前扣掉喪葬費及2個姪子的生活開支70多萬元,也歸還150幾萬元,並沒有要侵占的意思,但因為他拿不出買房證據、避免姪子亂花錢可以透過郵局存款轉為定期存單或停用信用卡的方式,不需要把大筆金錢都領出來,因此仍被依侵占罪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黃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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