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狠嗆人妻:我在你們床上做。(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鄭姓百貨公司櫃姐熱戀已婚江姓人夫,不僅多次床戰,還嗆江妻「我們最近又開始每天做愛」、「在你們的床上」等語,導致對方家庭破碎,挨告後又辯稱自己陰道太小,不能做愛,沒有通姦,不過這個說法不被法官採信,2人都仍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刑3月,她也需賠償60萬元。
據判決書,江妻指控,她在100 年1月和江男結婚,原本過著幸福的生活,但鄭女介入後,一切都變了,他們在103年11月底至104年7月上摩鐵至少6次,小三還嗆「我們最近又開始每天做愛」、「在你們的床上」、「他跟我就一定要(做愛)」等訊息,更逼她離婚,後來因為丈夫始終不把事情說清楚,簽了切結書後鄭女還是一直來亂,感覺2人並沒有真的切割,105年6月便心碎離婚,提告前夫、鄭女通姦、相姦罪,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時,鄭女完全不認通姦,說自己和鄭男只是一般網友,而且「我的陰道比較小,無法發生性行為」,之前會嗆江妻,只是因為酒後精神不穩,不是真的,但因為2人對話紀錄曖昧,江男也有她的全裸照、承認有通姦,因此各判處3月徒刑,均可易科9萬元罰金,民事部分她也要賠償婚姻破碎的鄭女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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