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性侵女網友,判坐牢14年加鞭刑22下。(示意圖/《ETNEWS新聞雲》資料照)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名男子4年前答應一名馬來西亞女子幫忙找工作、安排住處,卻欺騙女子到家性侵得逞,還要求她不准穿上內褲。該男13日在法庭上認罪,被判14年有期徒刑及22下鞭刑。
這名26歲葉姓男子2011年在臉書上認識了一位來自馬來西亞的女子,這段期間內兩人在網路上聊過幾次。2013年剛滿20歲的女子決定在新加坡找工作,葉男答應要幫忙,安排租屋供女子居住。
見面當天,葉男先向公司請假,向女子表示要回家洗澡,換乾淨的衣服後才能幫助她,於是兩人約在葉男家中。把女子騙到家中後,葉男就脫衣性侵,過程中運用多樣的姿勢,還威脅女子若反抗就要殺害。
完事後,女子希望葉男可以帶她出去吃飯,但葉男卻不准她穿內褲,還要她自己去煮飯來吃,交涉過程中又讓葉男起了色心,在客廳二度性侵女子,直到女子去浴室沖洗謊稱生理期來了,才讓她回去馬來西亞。
女子回到家立即把整件事情告訴家人,在家人的支持與協助下,返回新加坡報警逮葉男,整起案件經過審判後,葉男被判14年有期徒刑及22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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