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即將上路,台灣準備好了嗎?

▲洗錢防制法研討會。(圖/記者陳鼎元攝)

即將上路的洗錢防制法,台大法學院在今(14)日邀請各方專家舉辦研討會。

戰略中心法律組/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表示,台灣將在2018年第四季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以下簡稱APG)第三輪的評鑑,由於過去未符合評等的項目超過標準,若是這次評鑑未過,台灣金融業將會受到嚴重的影響,因此『洗錢防制法』的推動刻不容緩。

台灣大學法學院企業暨金融法制研究中心和政治大學法學院於14日上午在台大法學院霖澤館舉辦「洗錢防制與公司治理」研討會,邀請立法委員柯建銘、蔡佩玲檢察官、前香港恆生銀行澳門分行經理助理錢淑賢、香港特許秘書公會總裁孫佩儀、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長馬國柱擔任演講者。

法務部調部辦事檢察官蔡佩玲指出我國執行洗錢防制之現有困難點,即將施行的洗錢防制法納入了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事業及人員,但是實務上觀念與經驗和國際落差過大。新法規範客戶審查須包含實質受益人,但我國公司資訊不易取得,造成審核的銀行、會計師律師相關人員將很容易受罰,但處罰對象卻未及於不揭露之公司。

前香港恆生銀行澳門分行經理助理錢淑賢和香港特許秘書公會總裁孫佩儀則是分享了台灣目前金融作業流程、審查制度和世界金融中心香港的差異。過去香港匯豐銀行也曾因為審查上的疏失遭到重罰,現在所有的審查程序和第一線人員的教育訓練都有最嚴格的標準,和台灣民眾簡簡單單就能開戶頭、設立公司的狀況大相逕庭。金融機構多設有特許秘書協助公司內外部的審查,可疑交易的舉報件數也是連年攀升,足見香港在這方面的努力。

▲洗錢防制法研討會。(圖/記者陳鼎元攝)

馬國柱會計師講述反洗錢法制趨勢下公司治理的因應方式。

馬國柱會計師則是提出了,本次洗錢防制法屬於降低風險的「預防性財經法制」。由於金融市場瞬息萬變,台灣30年來未曾大改的法規落後,待事實發生後還需舉證,往往為時已晚。應當跟上國際金融風險預防的觀念,加重公司自我監理責任與義務。建立公司法遵組織、外部守門人及吹哨者制度等措施;對於客戶、地區和產品做好妥善的綜合風險評估,國外監理機關對於能夠提出良好預防制度的公司不單單會在責任上鬆綁,甚至出現過免責的判例。

洗錢防制法即將上路,金融機構、相關人員的教育訓練和符合國際標準的審查制度實行,台灣,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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