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老婆「跪屍旁痛哭自首」 他二審被少判4年!

高雄高分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高雄高分院外觀。(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縣潘姓男子懷疑老婆張女外遇,去年1月酒後活活將老婆打死,一審經屏東地院判刑16年,上訴到二審後,檢察官認為他犯後有跪到妻子旁哭泣,並沒有離開現場,直到員警抵達後,也在第一時間坦承犯案,主動為他要求減刑,因此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決定減刑改判12年。

判決書指出,潘男與張女在去年1月28日晚間小酌兩杯,他便在酒後瘋狂逼問對方外遇的事,導致兩人發生口角,男方一氣之下,就揮拳痛毆老婆到昏迷,他則回房睡覺,直到隔日才發現女方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當下跪在床邊痛哭,正好被鄰居聽到並報警,事件才因此曝光。

經檢驗後發現張女頭、眼等多處都有受傷,死亡原因為硬腦膜下腔、腦幹點狀出血,導致休克死亡;對此,屏東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潘男16年有期徒刑。

潘男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檢檢察官發現潘男行兇後,沒有在第一時間逃跑,反而是跪在一旁痛哭,且在員警抵達後,也立刻坦犯案,所以主動幫忙爭取減刑。對此,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潘男符合自首要件,並審酌已取得小孩子的諒解,因此從輕量處12年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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