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27歲的男子黃泰銘自稱是「少年憨面」,仗著已經病逝的「黑道仲裁者」大哥「憨面」李照雄的名號擁槍自重;然而,他2015年時為處理債務糾紛連開6槍都沒打到人,遭警方追捕時還一度躲進廁所,最後狼狽落網。台中地院日前依殺人未遂等罪重判黃泰銘9年6個月有期徒刑。
黃泰銘的蔡姓女友人2015年4月間將一輛中古車借給台中某推拿館的吳姓員工,但對方並沒有依照約定繳納車貸,甚至還把車輛撞壞,雙方因此發生債務衝突。黃泰銘不滿自己的友人和弟弟被嗆,於是找來一群人持改造手槍到推拿館談判,前後一共開了6槍但都沒有打到人。
▲黃泰銘自稱是「少年憨面」,為債務糾紛連開6槍尋仇卻都沒有打到人。(圖/達志/示意圖)
然而,黃泰銘開槍之後隨即搭乘友人的車逃往女友位於彰化的租屋處,台中警方同年6月持拘票前往逮人,連破3道門攻堅,把他嚇到僅穿著一件短褲躲進廁所內假裝在上廁所,最後狼狽落網。
警方在黃泰明女友家中起出改造手槍、毒品以及30發子彈等證物,訊後將他移送法辦。台中地院日前審理時黃泰明雖然聲稱是誤觸扳機,但法官比對彈道認為他在短時間之內連開6槍似乎與說詞不符,因此依殺人未遂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重判9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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