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台中監獄昨天發函要求前總統陳水扁離開住居所時,「均應事前向本監申請始得為之」,讓陳水扁親筆回函怒斥這是在「逼他死諫」。對此,台中監獄16日強調,函中指的是「參加活動」時應先申請,是扁誤解函文,中監沒有要軟禁他的意。
中監昨發函給陳水扁,要求陳水扁離開住居時就要向中監申請,且在下一次申請保外就醫展延時,必須提出第二家醫學中心診斷報告,讓陳水扁極度不滿;8名民進黨立委今天也召開記者會痛批中監,認為此要求已違反醫病倫理,也不合法。
對此,中監表示,獄方尊重陳水扁醫療團隊的專業,但為了更了解陳水扁的病情狀況,才會要求增加其他醫學中心的診斷意見做參考,希望在申請下一次展延時,陳水扁可以提出資料,方便獄方作為佐證;且中監也從未要求陳水扁撤換包含陳順勝醫師在內之任何一位醫療團隊成員,仍然可以為扁診療及開具診斷書。
但中監說,由於陳水扁病況複雜及社會面特殊,所以5月就發函請扁「增加」提供原醫療團隊成員以外,屬醫學中心級醫院之醫師檢查或醫療診斷證明(並未指定哪一家醫院),以利本監審核下次展延保外作業參酌,「此合於情理法,更不是架空現有醫療團隊」。何況高等法院法官亦本諸審判獨立,認有開庭檢視陳水扁病情必要,顯示上述要求並非無的放矢。
中監也重申,陳水扁離開住居所「參加活動」時,都必須要事先告知、申請,日常生活必需的活動,例如公園散步等等,不須逐項告知。中監強調,陳水扁於保外醫治期間,離開住居所參加非屬日常生活之活動如募款 餐會、婚喪喜慶等等,應事先申請本監核准;至於一般性外出與家人用餐、好友私下餐敘、於住居所附近散步等,純屬日常生活之活動者,則無須申請。
中監說,此已行之兩年多,且是法規用語, 何來所謂中監昨日發函予以「軟禁」?顯示屬陳水扁解讀本監函文上之重大誤解。
對於陳水扁跟綠委的批評,中監回應,扁對於函文文義容有誤解,中監一向秉持依法行政,有關本件處置並無所謂任何背後政治操作壓力,更不是叫何人「閉嘴」或施威脅、控制,中監特別呼籲外界瞭解事實經過,勿予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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