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今早被聲押禁見。(圖/記者許雅綿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永豐金放貸弊案,漏夜偵訊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張杏如夫婦後,認為何壽川、張姓、廖姓等3名永豐金高層涉嫌違反證交法罪嫌重大,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今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永豐金總經理游國治獲500萬交保、邱姓、吳姓被告另以250萬、50萬元交保,張杏如獲請回。
永豐金控負責人何壽川等多名高層,涉嫌自2009年10月起,以永豐金海外孫公司Grand Capital違法放貸予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境外紙上公司J&R公司50多億元,涉嫌違反證交法背信罪。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13路搜索何壽川住處及辦公室,並約談何壽川23人到案。
檢調懷疑,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涉嫌以境外的私人紙上投資公司J&R Trading Co.LTD(J&R),向永豐金旗下的永豐金租貸公司海外孫公司GC租賃(Grand Capital)借貸。而永豐金控高層明知J&R公司並無實際營運,仍自2009年10月起違法放貸J&R新台幣50餘億元。
但檢調發現,永豐金明知J&R向GC租賃貸款,不僅未提供財報、資金使用者另有他人、且在未提供足額擔保情況下,永豐金還逐年增貸,放貸過程相當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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