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做S」仍被硬上 酒店妹哭:我一人離鄉來台中工作別這樣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圖/記者黃克翔攝)

▲黃男硬上酒店妹,一審被判4年3月徒刑。(圖/示意照/記者黃克翔攝)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酒店小姐小美(化名)被黃姓客人帶出場,她強調「我沒做S」、「我一個人離鄉來台中工作,你不要這樣對我」,但仍在摩鐵遭硬上;她報警後就回家鄉,沒繼續在酒店工作。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判黃男4年3月徒刑。

判決指出,2015年5月某天凌晨1時許,黃男(40歲)指定小美坐檯陪酒,並買她服務時段至同日上午7 時;同日凌晨3時55分許,他以休息為由,帶她帶汽車旅館。

根據判決,小美強調自己「沒做S」(即無提供性交易服務),也無性交意願;但黃男趁她躺在床上睡覺時,抱住她,並親吻她的耳朵,無視對方表示「不要」及表明要回家。

小美反抗及哭喊,「我一個人離鄉來台中工作,你不要這樣對我」、「我沒有做S 」、「○哥都沒這樣對我,你為何這樣」,仍遭黃男性侵得逞。小美趁黃上廁所,用LINE打給女友人求救,事後報警處理。小美向法官說,報警後就回家鄉,沒繼續在酒店工作

黃男辯稱,他在酒店消費時,小美和他有親吻及摟抱,兩人互動良好;公主綽號「思思」的女子也表示,小美常和客人出場,也有發生性關係。

黃男辯稱,當天小美自願到汽車旅館,且沒明確拒絕發生性行為,雖有表示她沒在做S ;但他認為對方是在開玩笑,也覺得兩人兩情相悅,過程中,對方也無肢體上的抗拒。

法官認為,黃男強行脫下被害人的吊帶褲,導致該吊帶褲左側釦環鬆脫裂損;且被害人有左手抓傷、左膝及右脛骨瘀傷等傷,不採信黃的說詞,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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