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亞泥喬事?原民立委批行政院帶頭違法 踐踏部落尊嚴

▲環團今(19)日召開「亞泥展延,行政院帶頭違法」記者會。(圖/記者葉佳華攝)

▲環團今(19)日召開「亞泥展延,行政院帶頭違法」記者會。(圖/記者葉佳華攝)

記者陳思妤/綜合報導

今年3月14日,經濟部在礦業法及環評子法等多項法規修正前夕,火速以3.5個月讓亞洲水泥取得礦業法最高20年的礦權展限,此舉讓許多環保團體與原住民團體大為不滿,而近日導演齊柏林墜機的意外事件更讓亞泥爭議延燒,對此,立法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痛批「根本是政院帶頭違法,還縱容政委護航」。

儘管台灣的環境資源管理與人民權利保障法制不斷改變,卻獨獨永遠無法規範適用到特許期滿的老礦場,使得像亞泥這樣的老礦場,在申請權利展延時,始終「免環評」、「免告知」、「免同意」,得以佔用部落原保地炸山挖礦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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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爭議因為齊柏林導演的意外離世而受到社會關注,目前民間團體要求行政院廢棄亞泥違法展限,立即修正礦業法的連署也已經突破20萬人,行政院開始陸續拋出亞泥、舊礦補辦環評等承諾,民間團體卻認為行政院始終在迴避當初核予亞泥的展限違法的事實。

▲▼《看見台灣》齊柏林空拍亞泥在太魯閣採礦場的全景,意外發現「比5年前挖得更深」。(圖/多羅滿賞鯨提供/齊柏林攝)

▲《看見台灣》齊柏林空拍亞泥在太魯閣採礦場的全景,意外發現「比5年前挖得更深」。(圖/多羅滿賞鯨提供/齊柏林攝)

高潞·以用表示:「從過去到現在,原民會也不斷跟族人說礦業權申請礦業權設定或展延時要經過族人的知情同意;但是在亞泥去年11月送審展延之前,行政院召開會議,限縮了原基法21的適用。但亞泥新城山礦區是位於原住民保留地,就應該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的程序,取得當地太魯閣族或部落同意後,經濟部才能核准亞泥繼續開發,這個會議擺明就是在為舊礦解套。」地球公民基金會今天表示,「行政院以張景森政委為首,積極為亞泥展限喬事、排除障礙、帶頭違法架空國家法制的作為,行政院必須出來面對。

高潞強調,亞泥新城山礦區位於公有原住民保留地,展限時自應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循「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的程序取得當地太魯閣族或部落同意後,經濟部才得以核准亞泥繼續開發,否則即是違法處分。然而行政院放任張景森濫權架空原民會,曲解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原基法,違背行政程序法第11條明確規範管轄法定原則在先、還任由經濟部主張連行政指導都稱不上的會議紀錄為亞泥無須踐行原基法第21條的「法源依據」。諮商取得同意,本是原基法給予部落面對大型開發等外來侵害基本的防禦權,然而為了讓亞泥順利展限,行政院不但踐踏了部落尊嚴、危害居民安全,違法亂紀的行徑徹底破壞國家法治。

▲公民團體至行政院前抗議亞泥事件,行政院帶頭違法,縱容政委護航。(圖/翻攝自《高潞以用 Kawlo Iyun》粉絲專頁,下同。)

▲立法委員高潞·以用呼籲行政院「在討論亞泥案的時候,要依法把原基法第21條放回去,不要再破壞原住民與國家的信任基礎!」(圖/翻攝自《高潞以用 Kawlo Iyun》粉絲專頁,下同。)

亞泥在太魯閣族的土地上已經開採了數十年,在這期間內,太魯閣族的原住民看著自己的傳統領域被掠奪,數十年來每天看著亞泥炸山、看著砂石車在家門口進進出出,承受著因為炸山而產生的天搖地動,擔憂著走山與山崩的生活。

地球公民基金會也在今日下午公開的聯合聲明中表示:「43年前被亞泥驅離自己土地的第一代與第二代太魯閣族人,已經凋零了近八成,第一代僅存兩位阿嬤,因為拿回了土地所有權狀,還抱著僅有的一點微弱希望,希望有生之年,回到自己的土地上。」呼籲民眾關注亞泥違法展限與礦業改革,陪伴太魯閣族人一起要求蔡政府撤銷亞泥違法展限、立即排審礦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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