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改會律師鄭凱鴻談金控獨立董事功能與責任。(圖/翻攝自雲端最前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永豐金爆發違貸等弊案,金控的獨立董事功能也因此受到質疑,獨立董事真的沒有用嗎?財經專家蔡玉真表示,金控公司門神陣容中請了許多前財政部、金管會或證交所官員,例如永豐金獨董、前證交所董事長以及政務委員,有事就由他們直接跟政府機關協調;司改會律師鄭凱鴻則指出,理論上公司發生重大弊案,獨董也應該負責,這次永豐金出事,「獨董應該會被追究責任。」
《ETNEWS新聞雲》的時事直播節目「雲端最前線」於今(19)日以「恐龍不倒台灣怎麼好?無擔保可借3千萬美金」為主題,邀請蔡玉真、資深媒體人鄭師誠和王時齊,以及司改會律師鄭凱鴻火線開講。
節目中,主持人楊文嘉說明獨立董事的角色,係指獨立於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並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業務聯繫或專業聯繫,並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鄭凱鴻進一步說明,以前沒有獨董的設計,這是後來新增加的制度,就是希望有外部的監督力量進入公司治理,其實應該是要負責任的角色,「領了這個薪水,有沒有參與決策?有沒有負到應該監督的責任?發生這樣的事,獨董應該會被追究責任的。」
然而,鄭凱鴻也根據現行證券交易法指出,依法或金管會規定,獨董都沒有明定的法律責任,只有在也許獨董和某人狼狽為奸,做了違法事項,才能被追究責任,但「獨立董事不該只是酬庸性質,在這個位子就要負相對的責任才有意義。」
蔡玉真則列舉永豐金歷來聘請的退休官員們,表示永豐金長期以來用許多財經幫官員,尤其在何壽川被收押解職後,臨危受命的新董事長邱正雄,既是前財政部長也當過央行副總裁,「這些金控老闆都如此,門神裡頭請了很多都是財政部、金管會或交易所出來的。」
包括永豐金的獨董薛琦,還有當過永豐金董事長的前行政院院長陳沖,現任永豐金證券董事長陳惟龍,以前還是金管會證期局的副局長,獨董真的沒有用嗎?「不是沒有用,是門神。」
蔡玉真再指出,一般金控公司的獨立董事都有3到4位,平均年薪800到1000萬,兼任3家的獨董是基本上限,超過3家才會開始被限制,「所以大家看到林全回來做行政院長,他當時是4家公司的獨董,被認為損失很大,」現任國發會主委陳添枝,之前也身兼多家公司獨董,跟東元的關係尤其好。
對此次永豐金違貸弊案,鄭師誠表示,既有獨立董事、又有吹哨條款、還有金管會的金檢局,但有哪一樣發揮作用?都是形式!「金管會應該利用這個案子趁機去查其他金控公司,有沒有類似的搬錢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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