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宇落網後,謊言不斷企圖誤導檢警辦案。(圖/資料照/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南港陳姓女模案震驚社會,檢警原懷疑兇嫌程宇與女友梁思惠共謀行兇,以涉犯重罪一併聲押禁見獲准,但後來調閱監視器證實,案發時梁女未出家門,又趕緊將其釋放。士林地檢署今偵結,認為程宇日後難以有教化可能,依竊盜、強制性交故意殺被害人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梁思惠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方偵查,程宇今年2月間經梁思惠以外拍為由取得聯繫,隨後陸續以梁女之臉書帳號聯絡,2月20日趁梁女辦理父親公祭事宜,偷走其手機,並將其拿去通訊行轉賣6000元,2月28日以自己手機登入梁女臉書,與陳姓死者約隔天拍攝宣傳照,將其帶往南港區八德路之萬象大樓地下一樓後,就以手掐死者脖子,拿走其背包、手機等物,並強制性交得逞,程男事後擔心事跡敗露,便拿死者背包之背帶勒住死者,導致其窒息死亡。
▲程宇透過女友認識陳姓小模,將其殺害後還冒用其手機。(圖/翻攝臉書)
起訴指出,程宇為了製造死者還存活之假象,同日下午1時27分持死者手機,登入對方臉書並傳「寶貝」、「在嗎」、「妳男友」、「豪帥ㄑ一」給梁思惠,隔2分鐘又傳「我的手機密碼幾號我忘了」、「指紋好像怪怪」給死者男友,隨後陸續進出該棟大樓,再將背包丟棄於後山埤捷運站內之男廁垃圾桶,接著以要帶梁女到台中辦理學校註冊為由,在高鐵站盜刷死者信用卡,以2000元購得車票2張;抵達台中後,又打算到飯店再盜刷信用卡,但系統顯示拒絕交易而未得逞。
檢方認為,程宇僅為求一時私慾及為求少許財物所得,即對未曾謀面之死者為強制性交、強盜等犯行,且還以殘忍手段殺害死者,犯後不但未知悔悟,在警方查獲持有死者物品時,還百般嫁禍他人,後經查證所言不實,才坦承殺害死者,不過卻又指女友為共犯,並謊稱監視器拍到之死者為女友,而路人為陳姓死者,擾亂偵辦方向,
士林地檢署偵結,依竊盜、強制性交故意殺被害人、強盜、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5罪嫌起訴程宇,另指出程宇曾受刑罰執行後出監又再犯,顯見在自由刑期間對其施以教化,已不能受教化之效,難期日後有教化可能性,實有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等情,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以維社會良善。
▼程宇犯案後,被監視器拍下出現在後山埤捷運站內,將死者的包包丟在男廁。(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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