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惠罪嫌不足,遭檢方處分不起訴。(圖/翻攝自絲絲呱呱)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南港陳姓女模案偵結,檢警原懷疑兇嫌程宇與女友梁思惠共謀行兇,以涉犯重罪一併聲押禁見獲准,梁更遭外界稱「蛇蠍女」,但後來調閱監視器證實,案發時梁女未出家門,又趕緊將其釋放。士林地檢署今將程宇依竊盜、強制性交故意殺被害人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而梁思惠則有6大理由證明非共犯,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方偵查,第一、調閱萬象大樓內外多處、梁女住處附近成福路等處、大樓附近之中坡北路、中坡南路、永吉路等處、捷運後山埤站出入口附近支監視器,發現程宇和死者經過之畫面,但均未發現梁女經過;第二、現場物品均未驗出梁女之DNA型別或指紋,也未發現其鞋印,難認梁女當時曾到案發現場。
第三、檢方分析程宇手機後,發現2月28日梁女臉書帳號傳訊給死者前後,均有頻繁與他人傳訊息、使用網路遊戲之紀錄,可認為程宇逕自以手機登入梁女帳號傳訊,是難僅以梁女帳號曾與死者聯絡外拍,即認梁女與程宇有共謀誘騙及共同加害等行為。
第四、梁女辯稱,2月20日辦理父親公祭時遺失手機,誤以為是家人保管不慎遺失、因門號已遭停話,且程宇稱會送她新手機,才未報案等情節,檢方認為不無可能;第五、檢警在梁女房間內查獲死者手錶,外觀上僅能見曾使用過的痕跡,錶面比女錶略大,梁女辯以為是程宇以前使用手錶,難僅以手錶、手機套等物,即認其知悉程宇之犯行。
第六、梁女與程宇在今年3月1日晚間8時許至高鐵台北站櫃台購票時,在窗口處僅有見到程宇購票,並未見到梁女同在窗口,二人於同日晚間到台中長榮桂冠飯店時,也是由程宇到飯店櫃檯辦理住房及刷卡。檢方認為,梁女未在程宇身旁等6項理由,認其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程宇落網後,緊咬女友梁思惠也是共犯。(圖/記者張曼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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