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處理年金改革案。(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立法院26日繼續處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開會到半夜12點,僅剩不到5條就能二讀完所有條文。今天處理完的條文包含「嫩妻條款」,配偶請領1/2遺屬年金資格條文部分,由現行結婚2年門檻延長為10年;以及「離婚配偶請求權」條文,未來退休公務員之配偶若與公務員離婚,配偶也可要求退休金請領權利。
雖然公務員年改法案關鍵條文大多數已在上週二讀,包含18%優存2年歸零、所得替代率10年從75%降至60%、退休金計算基準以最後15年平均俸額為準、年金樓地板為32160元等,但國民黨立委今天仍採取發言拖延策略,軍公教團體也繼續號召民眾赴立院抗議。《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共有92項條文,立院從上週四開始逐條處理,直到今晚12時才龜速處理到88條,預計明天將一連二、三讀。
今天二讀的條文包含「嫩妻條款」,在配偶請領1/2遺屬年金資格條文部分,由現行結婚2年門檻延長為10年,並要求年滿55歲才能領取,但已領其他年金者,只能擇優領取,藉此可避免產生所謂「粉紅收屍隊」情況。
同時,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的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得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及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投資績效調整;相關執行規定,本法施行細則定之。
▲反年改抗議民眾今晚再度集結在立院。(圖/記者楊佳穎攝)
另外,朝野同意,退休公務員再任公職、政府捐贈的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等,如果薪資超過基本工資,就停領月退休金,盼能藉此砍掉雙薪肥貓。
值得注意的是,立院也二讀「可攜式年資」條款,未來公務員任職滿5年離職,未轉入其他職業,年資可保留到65歲,可申請一次請領。至於公務員年資滿5年,中途離職,轉入其他職業辦理退休,可併計公務員年資,請領月退休金。
而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的「離婚配偶請求權」條文也獲二讀,未來退休公務員之配偶若與公務員離婚,經雙方協議,該名配偶將可就兩人婚姻期間年資為基準,擁有至多1/2的退休金請領權利。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說,離婚配偶分配請求權是進步的觀念,美國許多州、歐洲多國及日本等都有這樣的規定,因為有些家庭主婦沒工作,配偶即將退休前兩人離婚,女方生活沒有著落,能納入年金改革項目是非常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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