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法院過去一年毒品案件同比增47.51%

記者從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在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間,廈門市兩級法院共受理一審毒品犯罪案件621件688人,同比增幅47.51%。(圖/新華社)

▲廈門邊防支隊官兵在清點繳獲毒品。 (圖/新華社)

本報訊

記者從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在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間,廈門市兩級法院共受理一審毒品犯罪案件621件688人,同比增幅47.51%。

據瞭解,廈門市兩級法院除受理一審毒品犯罪案件增幅較大外,審結毒品犯罪案件605件672人,同比增幅56.33%,毒品犯罪形勢嚴峻。毒品犯罪案件類型主要有販賣、走私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毒物等。

據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志遠介紹,福建省內毒品主要來源於龍岩地區,而省外則主要來源於廣東、廣西、雲南等地及境外。毒品犯罪中分工合作、分段合作、分包合作日趨常態,二人以上共同實施涉毒犯罪成為毒品犯罪中最為普遍、典型的形式。

據不完全統計,不包括同案犯另案處理或者在逃等情形的,一年來廈門法院受理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52件,占比8.37%。比較之前案件看,毒品販運一般跨越多個省市地區,流轉環節多,各環節均具有相當的隱蔽性,社會危害性較大。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建議,在當前毒品犯罪呈現新趨勢、新特點的嚴峻形勢下,禁毒職能部門應分工協作,緊密配合,貫徹寬嚴相濟的政策,依法加大毒品犯罪懲治力度;突出打擊重點,有針對性地治理源頭性毒品犯罪;強化綜合治理,預防和減少毒品犯罪;拓展宣傳管道,營造良好的反毒品社會環境。(新聞來源:新華社港台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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