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智女被大自己30歲老翁性侵50次懷孕 難過搥打自己肚子...

性侵、迷姦、強暴、強姦犯(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性侵示意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楊姓老翁性侵小他30歲小蓉(化名)50次,還害對方懷孕,最後產下一名女嬰,挨告後還不認罪,說2人只是朋友,沒有發生過性關係,雖然一審法官認定罪證不足獲判無罪,但三審判決出爐,改被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確定。

據判決書,73歲楊男100年間認識小蓉後,利用對方發現對方是聽障人士,智力也不足,竟心生歹念將人性侵得逞,後來小蓉便懷孕產子,經鑑定後證明生父是他的概率達99.99996%,然而挨告後他仍不認錯,說是女方常到他家借錢,通常一次會住個4天,總共發生超過50次關係,但是女方體重80公斤,他只有50公斤,也比小蓉矮5公分,案發時自己又已70歲,沒有辦法強制性交。

對此,小蓉的哥哥反駁,說妹妹從沒跟異性交往過,對於性相當不了解,但她在事發後常常因為晚上有敲門聲或是開門聲嚇到,懷孕後更會用手搥打肚子、攻擊媽媽,經鑑定為創傷症候群,應是遭到性侵、小蓉也說「我是被性侵,不是自願的」、「我不知道男生的生殖器放入女生,女生就會懷孕生小孩」。原本一審法官認為罪證不足,無法證明小蓉是否真的遭到性侵,但高法院認為是他利用被害人身、心障礙性侵,事後更卸責、毫無悔意,判處3年10月徒刑,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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