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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首例境外移入屈公病 民眾做好防蚊及清除積水容器

▲台南市政府加強稽核陽性孳生容器,一旦發現即依法告發。(圖/市府提供)

▲台南市政府加強稽核陽性孳生容器,一旦發現即依法告發。(圖/市府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6月25日確診今年首例屈公病境外移入病例(全國第6例),該病例是一名外籍人士,於6月23日入境桃園機場時,因出現發燒、四肢紅疹等症狀,由機場發燒篩檢站採檢送驗,後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確認感染屈公病,台南市登革熱防治中心已掌握並持續進行相關的防疫措施。

台南市防治中心主任、台南市衛生局長陳怡表示,個案為從事科技業的技術人員,入境後只有在宿舍內活動,與其同寢的3名室友健康狀況皆正常,防治中心已完成疫情調查及病媒蚊監測等衛教工作,並於6月26日針對其居住地戶內戶外環境進行化學防治,防治中心表示將持續追蹤個案及接觸者健康情況,宿舍附近環境也將持續加強病媒蚊監測,確保無傳播疾病之虞。

屈公病與登革熱傳染之病媒蚊(埃及、白線斑蚊)相同,目前無疫苗或藥物可預防,民眾欲前往登革熱或屈公病流行疫情國家,請務必作好防蚊措施。防治中心再次叮嚀,台南市自6月26日起,針對查獲陽性孳生源者,即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5、70條相關規定:「民眾若未依衛生主管機關之通知或公告,主動清除病媒蚊孳生源,可處新台幣3000~15000元罰鍰」進行裁罰,且無改善期。

台南市防治中心再次強力呼籲,近期連日豪雨後,環境中容易產生積水容器,且近2週社區病媒蚊密度指數持續上升,請民眾務必落實戶內、外環境巡查與整頓,加強「巡、倒、清、刷」,避免積水滋生病媒蚊。

另,民眾赴東南亞、南亞等熱帶國家時,出國前做好居家環境積水容器清除及倒置,出國活動時做好防蚊自主管理,身體裸露部位塗抹衛生福利部核可的防蚊藥品,長時間在戶外活動時,建議穿著長袖衣褲避免蚊蟲叮咬,返國後14日內,應密切留意自身健康情況。國外期間如出現發燒、頭痛、肌肉關節痠痛等疑似症狀,勿自行服藥並應主動於返國時諮詢、通報機場之檢疫人員,以獲得即時處置及照護;如有上述症狀,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以利衛生機關及時採取防治措施,避免疫情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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