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24歲的李姓男子和一名應召女郎約定以8千元為代價性交,沒想到2人進了摩鐵他馬上「對半砍價」只願意給4千,女方不肯還強行脫褲性侵。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李男殺價不成就不顧女方意願性侵,但考量到他坦承犯行又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因此判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
24歲的李男2016年2月透過LINE和應召站談妥,以8千元為代價和一名應召女郎進行性交易,但他趁著進到摩鐵之後才要求降價至4千元,直接對半砍價讓女方拒絕進行交易,沒想到他竟然強行脫褲打算硬上,最後以手指性侵得逞。
▲李男性交易殺價不成,竟脫褲硬上應召女。(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受害女子嚇得趕緊用手機和馬伕求救,逃出摩鐵後立即向警方報警。李男落網後除了坦承犯行,也承諾會賠償女子的損失,想藉此獲得減刑。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李男只因為殺價不成就不顧女子意願強行性侵,導致女方身心受創至今仍無法走出陰影,但考量到他坦承犯行且已達成和解,因此僅判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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