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還是有強制性交(圖為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雖然說夫妻「床頭吵床尾和」,但不尊重個人自主權的伴侶,真的很難經營下去。有網友就在洗澡的時候被老公「衝進來騷擾」,之後又「無套強姦中出她」,結果一次中獎懷孕;但這時老公竟然說,已經有2個小孩了,要她「自掏腰包拿掉小孩」,小姑竟然還上網公審她,真的超慘!
這名可憐網友的小姑在「靠北婆家」貼文,一開頭就說「大嫂妳自己說要PO網看看到底是誰丟臉!我現在幫妳完成!」接下來就痛批大嫂都幾歲的人,思想還這麼不成熟,夫妻之間「哪有強姦這回事?腿不開不就沒事?」不給她錢拿小孩是因為家裡沒有啊,自己出不是很正常嗎?竟然還跑回娘家、讓公婆來求情,真是丟臉!
這位小姑又繼續痛罵,「夫妻本來就床頭吵床尾和」,連大嫂的爸媽都說要忍耐了,真不知道「是在沒事找什麼事做」,還敢鬧離婚、讓所有婆家的人都來求情,到底憑什麼?網友們十分氣憤,痛罵這位小姑實在「沒良心!」身為女人竟然對「被硬來」一點同理心都沒有,看以後「老公硬開妳腿妳能夾多緊」!
▲網友被老公強姦,一次懷孕。(圖/達志示意圖)
不過夫妻之間到底算不算「強姦」,根據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只要是「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都算在內,並且是非告訴乃論;但在第229-1條又規定,配偶之間的強制性交是告訴乃論,但顯示「夫妻間的硬來」還是算犯罪,只是看另一半願不願意告而已。
事實上有許多分居的夫妻,因為感情不睦、另一方「硬來」時堅持提告,官司最後也被判刑的案例;但有網友疑惑「不是有同居義務嗎?」然而同居義務中,並沒有包含性行為的義務,雖然有網友哀嘆「結婚就是只能跟一個有性行為,還被拒絕」,根本就是身體虐待,但每個人的「身體自主權」是必須尊重的,可以溝通,但不能用暴力脅迫。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NEWS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您有滿腹媽媽經、爸爸經想大聲說出來嗎?《ETNEWS新聞雲》親子版歡迎您來分享育兒心得,灌溉孩子們健康、快樂成長,來稿請寄「parenting@ettoday.net.tw」,並請註明「個人簡介」。本報保留篩選、修改權限,文章登出不另行通知,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更多孕兒、婆媳、婚姻相關話題(報喜文、集氣文、抱怨文等),歡迎加入「歐膩的育兒媽媽經~姐就是要碎碎唸」臉書社團一起交流討論,也歡迎大家秀出任何寶寶照、懷孕照、個人美照跟臉友分享。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