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陳天心都是無期徒刑。(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男子李靖因經濟壓力大想不開,竟起意誘拐殺害認識的小學六年級林姓男童,他說服友人陳天心協助勒斃男童, 最後服藥自殺獲救,高等法院30日維持一審判決,主要理由是認為2人不是「無差別殺人」 ,加上考量「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政公約) ,因此都判無期徒刑。
李靖2015年5月間以50萬元代價,找來好友陳天心幫忙,將打球認識的男童,以一起打電動為由,帶往住處,再徒手勒斃男童,自己則是服用安眠藥,並且點燃水煙式殺蟲劑企圖自殺,雖被救活,但身上的泰文刺青、不斷喃喃自語的行為舉止,令人不寒而慄,甚至傳出養小鬼等,以及在神龕前殺害男童說要陪葬,2人被檢方求處死刑。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則判李靖與陳天心無期徒刑,理由是李靖因家庭、成長背景導致日後行為,也僅是希望不要孤獨的死去,並非僅能處以極刑,高院30日審理時,法官認為該案雖然引起社會極大恐慌,但凶手的動機與有嚴重偏激觀念及反社會性格者因仇視社會者仍不同,很明顯不是「無差別殺人」。
審判長許仕楓說,我國雖簽署兒童權利公約,要盡最大可能確保兒童生存發展,但殺害兒童的人犯罪情節不一定相同,為了兼顧「罪刑相當原則」,且要符合公政公約的死刑條件,並非殺害對象是兒童或少年就得一律處死。 最後依照殺人罪,判處李、陳都是無期徒刑。
這結果不只讓家人難以接受,更讓網友痛罵,「聯合國不承認台灣的國際地位,又要用兩公約約束台灣?」過去也有許多案子,法官曾提及兩公約,包括內湖小燈泡命案的王景玉、毒犯葉峻廷割喉小黃司機劫財、犯下台南小六男童割喉案的曾文欽最終無期定讞、北投國小女童割喉案的龔重安也是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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