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麟凱4年前狠心勒斃前女友母女2人,判決死刑定讞。(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軍人黃麟凱4年前潛入前女友王女住處,逼分手砲後再狠心絞殺王女和王女母親,最高法院3日判處黃男死刑定讞。據悉,黃男目前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孝二舍,得知判決結果後,他情緒平靜回到舍房內看書,並有家人探監。
判決指出,2013年9月間,黃麟凱入伍當兵,王女也提出分手,不過黃男卻持王女提款卡盜領20萬元存款,王女發現後找母親和姊姊幫忙追討,黃母先代償9萬元,但剩餘11萬元黃麟凱還不出來,一時間壓力大加上分手憤怒,種下殺機。
同年10月間,黃麟凱帶著童軍繩潛入王女住處,先將王母勒斃後,躲在廚房內埋伏。當天下午王女返家,黃麟凱用長褲罩住她頭部,喝令她趴在床上,再用童軍繩綑綁她雙手後強制性交得逞,完事後將她勒死。一審、二審、更一審都判處黃男死刑,最高院法官認為,黃當下犯行之殘忍、泯滅人性,已達罪無可赦程度,因此維持原判,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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