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與10男發生性關係,其中一次還拍成影片在學校傳開。(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15歲國中女孩近日因與2男在學校廁所性愛影片流出,被發現2年內已和10名男子發生性關係,沒想到她被校方約談時相當不以為意。目前台南警方已掌握6名涉案男子,訊後依違反兒少性交易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另外,少年在一旁全程錄影,事後傳出這段影片,也可能有散布猥褻品刑責的問題。
一名15歲的國中少女因父母工作繁忙、疏於陪伴,加上對兩性的觀念薄弱,今年初雖然透過男性友人介紹認識前男友,但當天過夜她就接連和2人發生性關係,前男友得知真相後相當震驚,憤而結束短短只有10多天的戀情。
然而,少女今年4月還和2男在另一所學校的廁所內大玩性愛遊戲,讓一名少年當攝影師,另一名則當起少女自導自演的A片男主角。這段「四腳獸」性愛影片卻在同學間流傳開來,校方獲悉趕緊約談,少女坦承是自願,和他們發生性關係,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少女更聲稱自己在近2年內就和10名男子發生性關係。對此,警方表示,這10名男子中有5人是少女的同校同學,另外5人則是校外人士,大多都有以現金或是物品換得性行為,認定確實有「對價關係」,目前已經鎖定6名涉案男子,全案訊後依違反兒少性交易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市府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認為,少女的父母可能忙於工作,讓她缺乏親情關懷,導致行為偏差。加上少女與多位男性發生性關係,其中有送禮物的對價,必須瞭解少女這種偏差混亂性關係的背後原因,有無兒少性剝削、性交易對價。過去曾有相關案例,當事人幼年有性侵害陰影,因此可能也會探查少女在小時候是否遇過類似問題。
至於校園內散布猥褻影片的人,根據刑法235條第1項規範凡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要看傳出影片的人犯意來論斷刑責,如果是拍攝的少年透過網路社群、手機LINE群組等方式公然散布給人看,這都有散布猥褻品刑責的問題,警方可辦。如果是收到影片私下向師長檢舉,出發用意是舉發,非公然散布,就無涉刑法235條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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