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夫妻檔都外遇。(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對在空軍服務的軍人夫妻檔2013年因男方外遇被抓到,妻子雖然選擇原諒,但2人早已「回不去了」,結果2016年換丈夫發現妻子的手機內有曖昧對話還約過夜,因此訴請離婚!不過,妻子提出證據指控老公婚後到處拈花惹草,法院審理後認為,男方可責性較高,應負擔要大的責任,不准2人離婚,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周姓男子和葉姓女子都是空軍現役軍人,2003年結婚,直到2013年終於生下1女,不過,同年周男被老婆抓到外遇,妻子選擇原諒,但其實關係已經無法挽回;2016年周男則發現妻子和同事有曖昧對話,還曾在外一起過夜,懷疑出軌不忠實,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一審法官原本判決兩人離婚,不過,妻子不服提出上訴,提出丈夫經常上交友網站,甚至和許男的洪姓妻子發生多次性關係等證據,自認自己的精神出軌應歸責於丈夫外遇。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對婚姻破裂都有可責性,但周男較高,因此判不准離婚,不過,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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