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例! 聯合國強迫失蹤工作小組受理李明哲案

2017年07月5日 13:59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左)、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右)。(圖/台權會提供)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左)、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右)。(圖/台權會提供)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工、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被失蹤至今已108天,台灣人權促進會5日宣布,4月6日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在家屬同意下,向聯合國的四個特別機制(special mechniasm)提出申訴,終於在6月23日正式回覆受理李明哲案,案件編號為10007396。

台權會說,已向聯合國的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員、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任意逮捕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提出申訴,寄出申訴信之後,強迫失蹤工作小組也分別二次來函訊問更多資訊,並終於在6/23正式回覆受理李明哲案。該工作小組將正式調查此案,以確保當事人權益。任何相關訊息,工作小組也會回報。此外,工作小組也正式邀請家屬及申訴團體參加於九月在日內瓦舉辦的113次會期,並於大會中報告此案。

台權會說,這是第一次聯合國的人權機制正式受理來自台灣的個案,因為侵害人權的國家來自聯合國的會員國,中國。

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也於6/27-30拜訪聯合國相關特別程序的專員、各國駐日內瓦的代表處及駐日內瓦的各人權組織,向他們說明李明哲案、班禪喇嘛、札西文色案,並說明台灣整體人權情況及公約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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