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管制紅線出爐,媒金分離納入管理。(圖/資料照)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5日)討論「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總共有7章42條,設立明確的整合管制紅線,以及把「網際網路」的影響力納入審查媒體併購案的考量。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目前NCC僅對草案規範原則進行討論,尚未進行逐條審查,委員會決議先將草案公告60天,聆聽產、官、學、研各界意見後,再逐條進行審議。
為確立跨媒體整合的審查標準,NCC5日討論「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初步確定有7章42條,並設立明確的整合管制紅線。包括:
1、無線電視部分:禁止無線電視事業間相互整合。
2、衛星廣電部分:市佔率達三分之一以上不得相互整合。
3、有線廣電部分:市佔率達三分之一以上不得相互整合。
4、整合新聞、財經頻道部分:總數達5個以上不得相互整合。
5、跨媒體整合部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訂戶數達總訂戶數20%以上不得跨媒體整合。同一事業或關係人持有多數媒體事業,不得整合有線電視系統、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無線電視、全國性廣播、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日報和頻道代理商超過三項。
NCC表示,由於網際網路媒體在民眾生活中的重要性逐漸變大,雖然草案中並沒有納入管理,但是未來在審查媒體併購案時,會將「網際網路」的影響力納入考量。
另外,為避免金融集團以資金優勢影響媒體內容,草案中也有「媒金分離」規範,也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等相關金融行業之負責人、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其受託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持股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重要型態及大型媒體的人事、財務或業務。
NCC表示,除消極管制規範,草案中也明訂積極保障新聞工作者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的相關規範,除了保障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專業自主,也希望透過獎勵方式,補助廣播電視事業協助製播關懷弱勢族群權益節目。
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目前NCC僅對草案規範原則進行討論,尚未進行逐條審查,委員會決議先將草案公告60天,聆聽產、官、學、研各界意見後,再逐條進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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