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總整理。(圖/取自行政院網站)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7月3日起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經過3天密集協商,民進黨團跨出一大步,同意將8年8800億的預算,縮為4年4200億,法案也順利三讀通過。不過,雖然預算案砍半,4年後經過新國會的同意,可再追加到8年8400億,僅比原本的行政院版本少了500億。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共包含綠能、數位、水環境、軌道系統和城鄉建設,來加強基礎建設。根據條例,建設以4年為期程,預算上限為4200億元;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下一期的預算不得超過前一期的規模及期程,並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分期辦理預算籌備及審議。
對於預算上限比原本規劃的減少新台幣500億元,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這對前瞻基礎建設的實質期程不會產生影響,也不會有窒礙難行之處,行政院尊重立法院朝野協商結果,將會盡速送出特別預算。
徐國勇指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特別預算將分成4階段送審,每一階段不超過2年,第一階段為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底,約1000多億元,也會對前瞻計畫細項作滾動式檢討。
至於外界關注的軌道計畫,徐國勇則說,有的軌道建設只在可行性評估階段,其他計劃有的要經過環評,未來若可行性評估或環評沒有通過,就不會編列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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