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趴超商午睡竟被性騷擾。(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董姓大貨車司機中午路過統一超商時,發現一名正妹小玲(化名)趴在座位區睡覺,竟色心大起,偷偷坐到對方旁邊伸手抓奶2次,即便對方弄醒後還不放手,但因為超商店員其實就是被害人的母親,因此立即報警將他逮捕。
據判決書,小玲因為右胸疼痛醒來,就發現有男人的手正抓著他的胸部,還摸了2次,嚇得立刻對櫃檯的媽媽大喊「媽媽,有人摸我胸部」,雖然董男立即逃離,但還是被警方捉住,她也在事後提告性騷擾。
一審法官審理時認為,董男是以偷襲方式,不當觸摸小玲的胸部,欠缺尊重個人對於身體自主權利之觀念,造成被害人心理不安全感,也影響整體社會善良風氣,但念在他坦承犯行,又願意和解,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判他拘役50天,不過檢方認為應該是他觸犯應是刑期較重的乘機猥褻罪,因此再上訴,不過高院仍採信一審見解,仍依性騷擾犯行將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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