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到場好言相勸,終於說服女子願意就醫。(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永康分局大灣派出所警員黃嘉生、林偉捷,5日上午10時54分執行巡邏勤務時,獲報在永康區大勇路內有1名年約40歲女子割腕輕生,因割腕處傷口較深,若不送醫恐有生命危險,經員警到場好言相勸,終於說服女子,並陪同至高雄榮民醫院台南分院就醫。
警員黃嘉生、林偉捷接獲報案,在永康區大勇路住宅,有1名女子情緒激動並割腕自殘。黃、林2員趕赴現場後,發現該名女子坐在沙發上,帶有醉意,左手腕有受傷情形,雖然已經由救護人員初步包紮,從在場的男性友人身上衣服沾染的血跡來看,可想像其傷勢不輕。
經了解,原來該女與男性友人共同飲酒,因彼此感情問題起爭執,女子一時衝動,奔往廚房持刀子往手腕割,男子第一時間打119前來救護,但無論在場的親屬、友人及救護人員如何苦勸,女子仍表示不願送醫。
▲台南市永康分局大灣派出所警員黃嘉生、林偉捷,協助勸導尋短女子就醫,受肯定表揚。(圖/記者林悅翻攝)
員警試著極力安撫,並告知這樣的自殺自殘案件,警方將會實施管束保護的職權,經苦口婆心的勸說後,終於改變女子心意,但員警深怕該女因情緒不穩而再次有自殘行為,即隨救護車陪同送醫就診,確認女子平安後始返回派出所。
黃、林2員執勤時,能秉持同理心處理生命救護案件,處置得宜,足為員警表率,永康分局長張榮興表示肯定,已立即提出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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