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主動要求床戰,完事後卻告性侵。(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女大生美美(化名)失戀後難過到酒吧喝酒,過程中被張姓男大生搭訕,結果聊著聊著就帶對方回家上床,還激情「要3次」,事後卻提告性侵,說自己被撿屍,不過2人根本是有說有笑地一起走回家,因此沒能告成。
美美今年2月和男友分手後,一個人到酒吧喝悶酒,後來就被就讀某科技大學的張男搭訕,意外聊得很來,因此意猶未盡就帶對方回家續攤,更主動求歡發生了性關係,過程中還嬌喊「不要...不要...不要停」,一個晚上就大戰了3回合。
美美事後提告,控訴張男趁她酒醉時撿屍,在沒有意識的情況下遭性侵3次,而且犯後也不出面解決,不過張男反駁,稱當天是美美帶他回去租屋處,並主動邀約發生性關係,第一次時對方喊說「不要...不要...」,本以為美美反悔就立即停止動作,沒想到卻是在說「不要停」,之後2人又進行第二回合,完事沒多久,美美又替他口交,總共3次。
檢察官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女大生當時和張男有說有笑地走回家,而張男根本不知道女方家在哪,怎麼把人帶回家性侵?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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