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給予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區邦交國來台免簽。(資料照/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為彰顯我國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邦交國之重視,同時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外交部12日宣布,今天起實施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0個邦交國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包含巴拉圭、多明尼加、尼加拉瓜等都可享有免簽,但有分停留30天、90天兩種。
外交部指出,可免簽證停留30天國家包含貝里斯、多明尼加、瓜地馬拉、聖文森、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聖露西亞;可免簽證停留90天則有巴拉圭、薩爾瓦多、海地、宏都拉斯、尼加拉瓜。
邦交國國民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我國,須備妥下列要件:(一)持有普通護照,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二)持有回程機(船)票或至下一目的地之機(船)票及該目的地國之有效簽證;(三)經中華民國入出國機場或港口查驗單位查無不良紀錄。
外交部說,我國於2016年1月12日開辦「電子簽證」計畫時將上列邦交國納入適用國家,對方則均已給予我國民免簽證待遇,外交部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及對各該國邦誼之珍視,決定自即日起給予免簽證待遇,盼藉此簽證便利措施進一步增進我與各該國之觀光往來、商貿、人文等各層面的交流。
▼巴拉圭總統訪台,外交部今天宣布免簽好消息。(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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