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bnb條款今起上路,非法旅宿業者只要刊登廣告等攬客行為,就將開罰3至30萬。(圖/記者賴文萱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為打擊Airbnb等非法日租套房,立法院三讀通過「Airbnb條款」《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交通部今公告配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明訂非法營業的日租套房、旅宿業者只要刊登廣告、營業資訊等攬客行為,就可依法開罰3萬至30為元。
日租套房、Airbnb近年十分盛行,交通部今公告「Airbnb條款」相關裁罰標準,未依法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的觀光旅館、旅行、觀光遊樂、旅館或民宿業務者,只要進行廣告行為刊登住宿訊息,將可處新台幣3萬至30萬以下罰鍰,即日起就正式取締開罰。
▲Airbnb條款上路,非法旅宿業者刊登廣告攬客,將取締開罰。(資料照/翻攝自Airbnb官網)
此外,這次修法也針對「無照非法營業」的旅宿業者提高罰鍰金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過去僅開罰9萬至45萬元,今起將開罰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勒令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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