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放貸弊案 北檢今發動第2波搜索、約談涉案人

▲包括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中),3人被帶上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圖/記者楊佩琪攝)

▲北檢偵辦永豐金案,何壽川等人遭收押。(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涉違法超貸案,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及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之妻廖怡慇被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遭收押。台北地檢署日前更首度提訊何壽川到案,今天再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多路發動新一波搜索,並約談其他涉案人到案,目前搜索行動仍進行中。

檢調偵查,何壽川涉及在2009年10月起,通過對Grand Capital公司(GC)3000萬美元擔保貸款,並對三寶建設境外J&R Trading Co.LTD(J&R)公司進行近74億元授信貸款。但J&R根本沒有營運,連財報都沒,根本是間紙上公司,卻成為永豐金最大單一借款戶。

2012年,何壽川同意對三寶建設另一公司Star City(ST),也就是上海1788大樓控股公司,進行約52億元台幣無擔保貸款,不過因GC擁有ST約8成股權,何壽川的妻子張杏如又曾擔任ST董事,檢調認為,有利害關係人交易問題。

另外,何壽川涉嫌透過YFY購買GC發行,以ST股權為標的可轉換公司債,並且參與聯貸案提供資金給ST。「左手放貸、右手投資」違反金控業「產金分離」原則,涉犯《證交法》背信罪。而張金榜部分,涉及刻意高估鑑價,承租進駐1788大樓,由永豐金財務長邱秀瑩核准,並且預付租賃貸款。

台北地檢署日前向北院聲請對何壽川、張金榜及廖怡慇羈押禁見,法官認為,何壽川3人均任公司要職,何壽川涉犯特別背信罪,張金榜涉犯妨害主管機關調查變造有關紀錄等罪、廖怡慇涉湮滅刑事證據罪,所涉犯行嚴重侵害我國金融秩序,而且重要關係人仍未到案,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獲准。何壽川等人不服,向高院提出抗告遭駁回。為了比對諸多證人說詞,日前檢方也首度提訊在押的何壽川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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