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李姓高中生,今年1月上旬清晨6點多無照騎機車上學,未料行經關西鎮山區道路時,撞上在路旁清掃的邱姓老婦,導致對方頭部當場遭重擊昏迷,送醫後不治身亡。法官考量李姓高中生符合自首要件,但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個月,不得緩刑。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當時李男無照騎車,行經山區道路時氣候良好,也無道路障礙,但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因此撞上在路旁掃地的邱姓老婦,導致對方當場重傷昏迷。
年僅18歲的李姓高中生見狀,嚇得趕緊打119將人送醫,但老婦經搶救後仍傷重不治。由於李男有打電話報案,對肇事過程坦承不諱,還在原地等待警方前來製作筆錄,符合自首要件,得減輕其刑。
新竹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法官認為李男無照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撞死老婦,已對家屬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加上至今仍未達成和解,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等規定加重其刑,以過失致死罪判刑8個月,不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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