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永豐金弊案,董事長何壽川等人日前遭收押。(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違法貸款案,繼上月聲押禁見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之妻廖怡慇3人獲准後,昨(14)日再度指揮調查局北機站,二波搜索永豐金總部,並約談永豐銀資深副總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陳的祕書張淑宜及資深副總兼祕書處主任祕書黃家瑩3人到案,訊後以陳佳興涉嫌違反證交法,涉嫌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今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張、黃2人為證人,訊後請回。
檢調昨約談的陳佳興,是第二次被約談到案,他在6月18日首波搜索約談,曾以證人身分約談後請回。但檢調最近整理卷證資料發現,陳佳興除為永豐金資深副總兼永豐銀營運總督導外,同時擔任永豐金租賃公司董事、永豐金香港財務公司董事,負責處理永豐金租賃掌控位於香港的境外GC租賃(Grand Capital)公司,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境外紙上公司J&R約53億元。
檢調認為,陳佳興受何壽川打電話指示,明知J&R是三寶集團負責人李俊傑以20萬美金成立的紙上公司,未實際營業,亦無財報,違反永豐金貸款規定,提供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集團旗下J&R及巨晶公司約53億元,配合何壽川違法貸款,與何壽川為共犯。
檢調調查,何壽川涉嫌自2009年起,以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GC租賃(Grand Capital)公司,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境外紙上公司J&R約53億元。何另涉嫌運用永豐餘及元太科技850萬美金(約新台幣2.7億元),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Star City公司可交換公司債,實為投資三寶董事長李俊傑位於大陸上海的「1788大樓」建案。
檢調6月16日大規模搜索永豐金及何壽川,約談何壽川多人到案,檢方訊後聲押何壽川3人,法院18日裁定何壽川3人收押禁見,檢調近日陸續傳喚曾經手財報的簽證會計師邵志明等多名證人釐清案情,為比對眾人說詞,12日首度提訊在押的何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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