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德建設前副董馬紹齡金遭起訴。(圖/翻攝自GoogleMap)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冠德建設子公司「根基營造」涉嫌2011年至2014年涉帳目不清,檢方去年底搜索連同根基營造在內共12處,帶回時任冠德建設副董事長馬紹齡及30名相關人員。士林地檢署今偵結,依背信、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馬紹齡、根基董事兼總經理黃慧仁、採購部主管范錦華;另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將21名配合犯案業者緩起訴;冠德董座馬玉山則處分不起訴。
去年底根基營造下游包商因積欠工程款挨告詐欺,該包商向檢方喊冤稱遭根基扣住貨款,才會週轉不靈無力支付款項。士林地檢署進一步調閱相關付款資料,發現有多處異常之處,懷疑根基有向下游包商購買不實發票,有逃漏稅的嫌疑,因此承辦檢察官陳彥章主動另簽分他案追查,竟發現冠德高層涉掏空子公司資產。
檢方去年11月29日搜索後,發現購買發票現金回流到馬紹齡手中,而馬依據士檢傳票資料自行計算套取金額,認為檢方掌握金額為7150萬,自行在同年12月9日向員工稱,在金庫內找到1200萬元現金,願意回補1050萬給根基,另150萬回補給孫公司「頂天公司」,沒想到12月19日偵訊後,發現檢方掌握金額遠超過自己計算的數目,隨後稱「要回去想想」,於是再自行計算後回補1086萬3636元,準備向士檢佯稱「又在金庫地上找到這些錢」,還打算透過辯護律師陳報士檢。
不過,檢方在今年1月12日對根基發動第二波搜索,因而在公司金庫內發現1086萬3636元,當時馬紹齡等人辯稱,是先前買發票套取未用完的現金。為了釐清該現金是否為馬回補,檢方隨機將數張千元鈔票號碼函文詢問中央銀行發行日期,發現其中有多張鈔票為2015、2016年發行,明顯為事後回補。
馬紹齡得知後,這才坦承套取根基營造2700萬,其中包含公關費、中人費等,而另一部分則分3次贊助支付參選候選人之政治獻金,每次約400萬共1200萬元,但堅持不願透露捐獻的政治人物。士林地檢署今偵結,認定馬掏空根基營造7200萬元,依證券交易、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
▼馬玉山因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記者葉佳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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