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泰國如果身上現金帶不夠將會無法入境,圖為示意圖。(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地方報導
出國帶超過10萬元現金會被依洗錢法沒入,但去泰國帶太少則會無法入境。泰國政府近期會抽查觀光客身上攜帶的現金,如果個人持有觀光簽證,卻沒有帶2萬泰銖(約19000元新台幣)、家庭沒有4萬泰銖(約37000元新台幣)的等值現金,將會被拒絕入境。
泰國移民局表示,這項規定很早就存在了,只是沒有強制實施;假如旅客有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過境簽證,必須出示要帶進泰國生活的現金,1個人1萬泰銖(約9000元新台幣)、每個家庭2萬泰銖;持有觀光簽證的旅客則是個人2萬泰銖、家庭4萬泰銖以上。對此,許多網友在「背包客棧」上提到,主要是以抽查為主,應該不用太過於擔心。
泰國政府因擔心再次發生恐攻事件,近期才會加強對非法工作者的取締及懷疑旅客前往泰國的目的,抽查攜帶現金的檢查也跟著被重視。移民官會視對方身上的現金額度放行通關,如果不足,就算出示回程機票和旅館訂單也一樣無法入境。
▼泰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有詳細解說去泰國須帶現金生活費的規定。(圖/翻攝泰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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