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式殺妻嗆法官「不敢判死」 男抄經「良心未抹滅」仍無期

▲施男到汐止寵物店內,行刑式開槍殺死潛姓前妻後持槍逃逸。(圖/本報資料照)

▲施男當時犯案後持槍逃逸。(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45歲男子施信誠2016年3月北上到汐止寵物美容店,以行刑式槍殺妻子,甚至嗆法官,「反正你也不敢判我死刑!」士林地院一審認為,與無端殺人之情形有一線之隔,良心尚未抹滅, 判處無期徒刑,他今天(20日)提訊時還雙手合十鞠躬,高院維持原判,並沒有加重刑責。

施信誠和潛姓前妻在打離婚官司,潛女為了躲避他騷擾,到汐止的寵物店工作,沒想到他竟然在2016年3月10日中午闖進店內,並朝人的額頭開槍,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後南下躲了5天後,由家人陪同投案,原本哭著道歉,被依殺人罪起訴,到了羈押庭上,卻又突然嗆法官「反正你也不敢判我死刑!」一旁的律師聽到連忙制止,要他別再亂講話。

士林地院今年1月開庭時,他卻大改之前的態度,拿出自己在監所的手抄佛經,請審判長轉交,要燒給前妻,再念律師準備的文稿「請判我死刑。」但要離開時又突然嗆告訴代理人,「她(死者妹妹)如果敢來出庭,有機會我一定打死她!」律師聽到趕緊安撫。 讓死者妹妹痛批,「施很會演戲。」

士林地院一審認為,施信誠以為死者移情別戀及對人工流產難以諒解,與無端殺人之情形有一線之隔,且對死者的感情非全無,良心尚未抹滅,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後,施信誠今天被提訊,還向現場媒體雙手合十, 高院審理後上訴駁回,仍判無期徒刑,逃過一死,並沒有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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