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在監習得一技之長,出監後為社會所用,比較不會找回頭路。(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王淑君/台北報導
「去牢裡吃免錢飯」,錯,舍房內每月的牙膏、衛生紙、洗衣粉與盥洗用品等,也是大家攤分。許多受刑人跟外籍受刑人沒有親友的接濟,但每月仍有著約500元日用品需求(女性受刑人每月約1,650元),因此有些人投入了代人清潔與庶務的地下勞動,或者倚靠幫派,否則即使每天下工場,工作6小時,若做著如糊紙袋、摺紙蓮花等獄中委託的代工作業,每月領取的微薄所得,也難以支應獄中開銷。
為讓受刑人出監後可順利復歸社會,並降低出監後的再犯率,《ETNEWS新聞雲》針對「受刑人在監學技能,出監不再犯?」進行即時民調,調查結果中,68%調查民眾認為微罪受刑人不用監禁可改以勞動服務回饋社會;82%民眾同意,受刑人因欠缺一技之長,刑滿出獄後找工作容易碰壁而再犯。
本次調查共有1,036份有效樣本,男女比例各為45%、55%,31~40歲占多數(34%),大專大學學歷者為61%。在這次的調查數字中:62%民眾覺得過失或輕罪犯可以白天外出工作,夜晚再返監拘禁;58%民眾認為受刑人除了下工場作業外,剩餘的時間可以自行利用;81%受調查者覺得監獄內的工場應當企業化,發展出更多自營商品或其他業務。
▲ET民調中,受訪民眾68%同意微罪受刑人可以勞動服務回饋社會,另有82%受訪者覺得受刑人無一技之長出監後容易走回頭路。
多數受刑人的獄中歲月都是在制度化的工場作業中度過的。監所的勞動工作分為「視同作業」(監獄中的雜役)、「委託加工」(接受各地的中小型企業下單的傳統制式工作,如摺紙袋、紙蓮花等),以及開發、生產自銷商品的「自營作業」(如知名的屏東監獄鼎新醬油、台中女子監獄的手工巧克力等)。依刑期長短、獄中表現以及本身健康狀況等而被分派到不同的工場作業。其中,能培養受刑人一技之長的「自營作業」,也不是所有受刑人都可以申請,有人數及資格限制。
監所應該把焦點放在改變受刑人出獄後的生活,才能談「降低犯罪率」。日本就有監獄針對首次坐牢的受刑人開辦IT職業訓練課程,將受刑人培育成系統工程師,幫助他們在出獄前考取國家證照,讓他們做好接軌社會的出獄準備。此舉也確實降低了再犯率。透過一技之長的培育,讓受刑人可以順利復歸社會,社會上多了一個好人,反之就少了一個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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