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竟對兒子的女同學伸出狼爪。(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去年順路接送國一兒子的女同學返家,竟因此心生歹念,把她帶到一間套房內脫光衣物,還噁稱「你鮑魚不正常,我摸摸看」,強制猥褻得逞,直到兒子等到不耐煩,打電話給父親,女同學才因此脫困。事件曝光後,洪男否認犯行,一審判處4年2月徒刑,洪男不服後提出上訴,但近日二審法官仍然認為沒有不當之處,駁回上訴。
二審合議庭認為,洪男的兒子與被害人是同班同學,應知被害人年紀幼小,竟然嚴重影響女童的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始終矢口否認犯行,也沒有賠償,顯無悔意,也未通過測謊,上訴後高院合議庭仍維持原判決。
判決指出,少女與洪男兒子參加全民英檢考試後,因暫時未能聯絡到家人前來接送她返家,洪的兒子聯絡父親前來接人,洪男於是以收留女方借住為由,載2人到一處透天厝,把兒子留在車上,單獨帶少女到2樓套房內。
當時洪男向少女佯稱「看衣服大小」,不顧對方反抗,仍強行脫去對方衣服、褲子、內褲,並稱「你鮑魚不正常,我摸摸看」,還拿衛生紙作勢擦女方的生殖器,又將她壓在床上撫摸胸部、臀部,接著強行帶少女到浴室內、抱住並撫摸臀部。
洪的兒子因為不耐等候,撥打父親手機,他才停止強制猥褻行為並帶少女下樓,將2人載回住處。後來少女在同班女同學建議下,把此事告知洪男妻子及學校輔導老師,並由社工報警處理,全案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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