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林大安5年前曾誘10小模開房,犯下23項罪名,最高法院19日判處14年7個月定讞。(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刑事局21日逮捕有「小模殺手」的男子林大安,林男日前以假支票誘騙至少7名小模開房間,並偷拍性愛影片威脅小模幫忙「抓交替」,實際上警方在逮捕林男的前2天,林男才因5年前的類似案件遭高院判處14年7個月定讞,收到消息後還問律師要怎麼逃。
在2012年,林大安(43歲)就曾以演藝公司助理的名義,向經紀公司廣發需要模特兒名單以及聯絡方式,並以簡訊、電子郵件等方式發送「簡易養」的郵件給從事模特兒工作的正妹。
小模上鉤後,雙方會先約在咖啡廳驗貨,接著就到鄰近的旅館進行性行為,在性行為的同時林大安就會以針孔拍下所有性交過程,結束後就交予小模1張面額30萬的偽造支票。
▼在法院審理期間,林嫌故技重施又有7名小模受害。(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在當時,林大安曾用性愛影片威脅1名小模要和他持續發生性關係或是幫他找替代的「性奴」,否則就公布性愛影片,該名小模迫於無奈交予林男60多名正妹好友的聯絡方式。
當時林男落網後還向檢警供稱,雙方是性交易有支票擔保,並沒有要小模去兌現,檢警統計共有10多名小模人財兩失,不過有許多人擔心曝光,只有6人提告。
該案件歷經漫長的司法程序,19日時最高法院以13條有價證券罪、1條強制性交、5條詐欺、3條妨害秘密、1條強制罪判處林大安14年7個月有期徒刑定讞。
結果在審理期間林大安故技重施,又以相同的犯案手法染指7名小模,一直判決定讞後,林男還向律師詢問檢警是如何防止通緝犯逃出海外的,不過刑事局當時早已鎖定林男,20日將他逮捕歸案。
▼林大安以通訊軟體威脅被害小模。(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曾誘10小模開房23罪重判14年 定讞後渣男問律師怎麼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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