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生打疫苗「2年後身亡」判賠209萬!醫師傻眼轟:荒謬

2016年公費流感疫苗社區接種(圖/記者張一中攝)

▲流感疫苗接種。(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記者張一中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陳姓高職生8年前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未料2年後因急性瀰散性腦脊髓炎,引發敗血症死亡。事後,陳生家屬主張疫苗害命,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無法排除關聯性,21日判衛福部須賠209萬元定讞,但有感染科醫師聽聞後直呼「荒謬」,強調疫苗不良反應2至6週就會出現,2年後才發病幾乎不可能。

陳生父母指控,16歲的兒子在2009年11月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後,臉部、眼部接連出現紅腫和腫大等不適症狀,但無論如何檢查都找不到病因,只能靠持續服用類固醇與抗過敏藥物控制。後來,兒子出現頭痛症狀,2012年5月在校內宿舍昏倒,送醫後才確診罹患「急性瀰散性腦脊髓炎」(ADEM),並隨病情惡化引發敗血症,在同年8月25日病逝。

陳生父母指出,ADEM是疫苗仿單列出的重大副作用之一,且腫脹、頭痛等副作用皆與兒子症狀相符,認定是打疫苗惹禍,因此向衛福部申請新台幣350萬元的藥害救濟。但衛福部回應,ADEM是免疫系統異常造成的病變,陳生本身有亞急性甲狀腺炎等免疫性疾病,無法證明是疫苗造成,因此拒絕給付救濟金,讓陳生父母憤而提告。

最高行政法院大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最高行政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最高行政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對此,最高行政法院21日以「無法排除」與接種疫苗無關,判衛福部須補償209萬元定讞,創下推翻衛福部藥害救濟判決確定的首例。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指出,當初該案例經藥害救濟基金會審查,認為與接種疫苗無關,不符合救濟條件,畢竟陳生是在打完針2年才發生ADEM,但法院仍如此判決,疾管署只能尊重。

台大醫院小兒部主任黃立民聽聞此事後,直呼此判決「離譜、荒謬」。他說,一般接種疫苗致死的案例,多是急性過敏所引發的免疫反應,就算是引起ADEM,最多也是打完疫苗後2至6週就出現。另外,一般疫苗保護力僅有半年,2年後疫苗抗原早就代謝掉了,要拖到2年後才發病「幾乎不可能」

黃立民憂心地說,因為科學上指的「無法排除」一詞,意義與法律名詞大相逕庭,法院在此判決中明顯「過度解釋醫學名詞」,此例一開,恐影響民眾接種疫苗意願,甚至把多數問題都怪罪到疫苗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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