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明智兒子「尾隨逼車」老婆 判決逆轉!要賠償40萬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臺灣高等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宣明智的兒子宣昶有被控簡訊恐嚇及危險駕車等,須賠償妻子王敏40萬元,不得上訴。(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的兒子宣昶有,被分居的妻子王敏提告尾隨逼車行為讓她恐懼。一審王敏敗訴,但高等法院日前宣判逆轉,宣昶有得賠償王敏40萬元。對此,宣昶有表示「尊重王小姐的說法,交由法律處理」,也強調家務事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對大家造成困擾感到相當抱歉。

原本令人稱羨的豪門婚姻,如今變調鬧上法院。2013年8月,王敏帶著兒子離家,並對宣昶有提告家暴,同時向立法委員尤美女求助。此時,王敏懷疑自己遭人跟蹤,從新竹開車到台北時,刻意轉了好幾趟計程車才到立法院,沒想到隔天就收到宣昶有的簡訊「妳不讓我看小孩,是不是她教(尤美女)教的?」

訴訟過程中,王敏找了多名律師諮詢,沒想到同年9月,又收到宣昶有的簡訊。王敏強調,2015年7月,她帶小孩到新竹世博館玩,就發現有車尾隨還逼車,讓她和孩子都很害怕。

對此,宣昶有在法庭上表示,會剛好傳2通簡訊純屬巧合,其內容也屬臆測;他確實有跟車,但是為了要接小孩看醫生,孩子並沒有受到驚嚇。

高等法院二審認為,宣昶有若非派人跟蹤王敏,怎會知道王敏去找尤美女等人;跟車部分,根據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宣昶有確實有闖紅燈、超速、貼車身等違規行為,危害王敏母子及車上司機的安全,因此日前判決宣昶有需為2通簡訊各賠償10萬元,跟車部分賠償20萬元,總計40萬元,宣昶有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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