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實習生大丟水球 立院將移送法辦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說明水球事件。(圖/記者翁嫆琄攝)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說明水球事件。(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立法院上週處理前瞻預算案,國民黨團大丟水球,竟有一名非立委、助理的人士參戰,之後查出是《中時電子報》的實習生韓福宇。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24日表示,實習生沒有採訪證,是在國民黨立委徐志榮的助理騙駐衛警「都是助理」下順利進入會議室,立院會將韓福宇移送法辦。

在前瞻會議室大丟水球的灰衣男,正是《中時電子報》實習生韓福宇,林志嘉全,韓未遵守會議規範及採訪規定,更以水球攻擊主席台,嚴重干擾委員行使職權一事,立法院經連日主動調查,朝野黨團及媒體都認為應該查明。

林志嘉指出,依立院採訪證發放要點,新聞媒體進入立院採訪時,應該帶立院採訪證,並攜帶服務單位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或當日採訪證,實習生也要依規定辦理。

但經查證,立院從未收到媒體來函,為實習生申請當日採訪證,林志嘉表示,韓福宇等3人由中時電子報副總編輯張怡文帶進中興大樓,由國民黨立委徐志榮的助理丁旗源帶領下前往立院,警衛隊認為他們沒帶證件不予放行,但丁表示,這些人皆為辦公室同仁,要求放行,並一路前往前瞻會議。

▲▼立法院審前瞻預算案,《中時電子報》實習生韓福宇會議室內丟水球。(圖/記者林世文攝)

▲《中時電子報》實習生韓福宇會議室內丟水球。(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林志嘉說,國會殿堂中,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皆受憲法保障,由於韓姓實習生未能遵守行為分際,介入委員會議事攻防,更以水球丟擲主席台,恐造成委員及議事人員受傷,相關行為皆有錄影畫面證實,已公然觸法,本院將就韓福宇的違法行為移送法辦。

他還說,對於韓福宇等三名《中時電子報》實習生,其行為應受所屬單位督導,且相關人員進入立法院亦未依規定申請採訪證件,逕由徐志榮助理丁旗源矇騙警衛隊帶一行人進入立法院,韓福宇等相關違法行為已對立法院形象造成重大傷害。立法院將正式行文要求徐志榮以及《中時電子報》向本院說明。

對於立院警衛隊違規放行等疏失,林志嘉表示將進行處分。且為維護立法院委員安全及會議進行,避免委員行使職權時受到不當干擾,立法院將針對委員以外人士,進行嚴實查核證件,並加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管理。

而關於移送法辦部分,立法院法制局局長陳清雲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另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9條規定,「警察機關因警察人員發現、民眾舉報、行為人自首或其他情形知有違反本法行為之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立法院依據以上兩條文,將韓福宇移送法辦,一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實習生來立院砸水球證據。(圖/記者翁嫆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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