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唱歌太難聽!男怒嗆「再吵燒死你們」判拘役

▲新竹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劉男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新竹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劉男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記者陳思妤/綜合報導

新竹市一位劉姓男子,因為鄰居時常大聲唱歌,魔音穿腦讓他相當不滿,經多次勸阻無效後,竟然憤而在唱歌的張姓男子說「再這麼吵,我就潑汽油燒死你們」、「反正你們窗鐵窗也逃不出去,我燒死人也不用死刑」,’讓歡唱的張男等人大受驚嚇,報警處理;新竹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劉拘役30日。

判決書指出,被告劉男因為不滿張男等人時常在鄰近的新竹市柴橋人文關懷協會內唱歌,造成巨大聲響干擾他的生活與睡眠,多次向對方反映卻未見改善,於是在4月3日晚間19時許,前往該協會對張恫稱:「俗仔,有種出來單挑」、「已經第12次這麼吵了,再一次這麼吵,我就潑汽油燒死你們,反正你們這裡面裝鐵窗也跑不出去,我燒死人也不用死刑」等語。

唱歌擾民的張男認為,劉男出言恐嚇,讓他心生畏懼,足生危害於生命、身體、財產,因此報警處理,被告劉男則向法官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劉男與張無冤無仇,就算張男的歌聲足以影響到劉男的生活,但應該用理性方式勸導,不該採用恐嚇手段,使人心生恐懼,足認被告法治觀念淡薄,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劉男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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